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用等核心预期目标(指标)和应用场景
- 单位应包括川渝两地的多个单位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无不良信用记录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金额与指标
- 为引领,聚焦国家和区域重大创新需求,面向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创新需求凝练科研项目,协同开展原创性科技攻关,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 在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无不良信用记录
- 企业投入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75%,且不低于150万元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支撑川渝两地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启动2026年度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创+产业”为引领,聚焦国家和区域重大创新需求,面向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创新需求凝练科研项目,协同开展原创性科技攻关,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一)征集对象。在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投入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75%,且不低于150万元。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比例不高于25%,且最高500万元。
(二)征集要求。围绕核能与核技术、航空航天、生命健康、先进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以及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G)、量子科技、前沿生物、类脑智能、新能源、新型储能等前沿领域,聚焦可望突破、需要跨区域协同解决的关键技术,申报单位研究提出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创新需求。鼓励协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联合川渝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外部创新主体共同提出创新需求。
三、征集内容
需求征集采用“企业出题,社会揭榜”方式。需求提出单位要认真梳理,提出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力求目标明确、经费保障、切实可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战略意义。从国内外技术现状、服务国家战略等角度说明需求的重要意义,展示其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需求描述。主要梳理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关键技术难点,需求任务分解明确、表述清晰。
(三)应用场景。提出关键技术解决、关键产品研制、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等核心预期目标(指标)和应用场景。
(四)经费保障。重点明确该需求拟投入的经费总额、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外部揭榜金额。鼓励川渝两地市(县)共同投入。
四、实施流程
(一)需求征集。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需求征集表”(以下简称需求征集表,见附件)。
(二)评估论证。邀请政府相关部门、投融资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专业力量,分析论证需求的必要性、紧迫性,择优遴选目标明确、可望突破、价值度高的需求,凝练形成项目指南。
(三)组织申报。组织在川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应包括川渝两地的多个单位。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联合技术攻关团队,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开展联合攻关。
五、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请申报单位将需求征集表、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百分比证明等电子材料,于2026年5月20日(周三)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征集表、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百分比证明等纸质材料,于5月21日(周四)12点前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六、咨询方式
电话:028—86672118
邮箱:2547253080@qq.com
地址: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411室
附件: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6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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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