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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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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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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包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认定申报表、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遂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2、3,申请报告按附件提纲进行编写)
- 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二份)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遂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遂经信〔2022〕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组织符合《管理办法》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申报表并编制申报资料。
二、2023年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实行电子档及纸质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包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认定申报表、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遂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2、3,申请报告按附件提纲进行编写)。
三、企业完成《认定申报表》《评价数据表》《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后,将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并于7月4日前报送所属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四、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于7月1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二份)。
五、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遂宁海关等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认定评审。
联系人:李纯雨
电子邮箱:314980032@qq.com
附件:
1.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认定申报表 2.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3.《遂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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