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报通知已截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25-09-19
申报开始
2025-09-19
企业截止
2025-10-10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四川省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9-19
最晚截止2025-10-10

这份政策对应哪些项目

已匹配项目

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

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四川省发布的技术转移机构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提供经纪、评估、交易和转化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机构资格
  • 提供的附件材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 合同或协议等)、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服务企业数量、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以及促成技术交易额等证明材料

申报准备建议

  1.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现状,加强业务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详见附件1)。

二、评估实施

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自评阶段。各市(州)科技局认真组织属地的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围绕制度管理、服务模式、开展活动、工作特色亮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等方面开展自评,并按要求填报评估材料。

(二)专家评估阶段。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三)汇总梳理阶段。科技厅对专家评估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按程序公布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案例,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机构资格;对无故不参加评估的,认定为不合格。

(二)本次评估数据统计周期为2024年、2025年上半年(截止6月30日),请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中相关要求分别填写。

(三)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024年、2025年上半年,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服务企业数量、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以及促成技术交易额等证明材料;以及申报填写内容中需核实证明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0日17:00时前,报送自评材料,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2)按照顺序用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成果处邓旻、李雨静

电话:028-86712007、028-61106801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3楼12号窗口

邮箱:sckjtcgc@163.com

附件:1.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2.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机构清单.doc

附件2-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doc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查看政府原文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