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以上(含)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 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鼓励40周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 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 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
- 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 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 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7时
- 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 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
金额与指标
- (二)每家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 2.自筹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 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2021-2030)》,构建与国家、省相衔接、互补的基础研究支持体系,依据《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我局启动2025年成都市“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5年成都市“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项目(需求引导类)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你们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项目(需求引导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以上(含)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每家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三)企业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
2.自筹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鼓励40周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合作。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 />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17时;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5年8月11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六、注意事项
1.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成都市“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研究项目(需求引导类)申报指南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8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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