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申报通知已截止

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

发布机关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8-03
申报开始
2026-08-03
企业截止
2026-08-07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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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双流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6-08-03
最晚截止2026-08-07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材料不齐、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金额与指标

  • 按照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有关要求,区供销社研究并制定了《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以下简称《储备指南》),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附件: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3日 附件: 关于发布《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附件.docx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按照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有关要求,区供销社研究并制定了《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以下简称《储备指南》),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储备方向

支持开展县域农资保供体系、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流通服务体系(农资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数字供富体系5个方面内容建设,推动完善供销服务体系。具体要求详见《储备指南》。

二、储备程序

(一)建立本级项目储备库。区供销社按照本《储备指南》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储备评审要聚焦建设内容、建设要求、绩效要求等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征集储备项目进行可行性、可实施性等论证,出具储备项目审查意见;并在部门信息网或区(市)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本级储备库。

(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区供销社对照不同类型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建设内容、建设要求、绩效要求等条件,择优编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

(三)审核入库。由区供销社组织相关方面人员,对上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出具项目评审意见建议。储备评审合格项目经党组审议、储备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供销社,纳入市级储备库管理。

(四)结果运用。储备评审合格项目在年度预算确定时择优安排资金。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8月7日前将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和PDF电子档)一式五份报区供销社经济发展科。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资格。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材料不齐、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3日

附件:

关于发布《双流区2027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附件.docx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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