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 申报企业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 单位应于2026年7月10日18:00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厅
- 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 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2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 企业应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 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2024、2025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提供升规入统年度的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 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 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
- 申报材料严格审核
- 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与汇总,并将汇总表函报科技厅
- 申报材料,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数据与报表一致,会签后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报送科技厅
金额与指标
- (三)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300万元
-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一)对研发投入增量为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资金
- (二)对研发投入增量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
- (三)对研发投入增量为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 (四)对研发投入增量为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资金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或不良企业
- 追回补助资金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川科产〔2026〕5号),省级科技计划将统筹安排资金对全省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2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二)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300万元。
(四)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或不良企业。
二、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
企业补助以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进行补助,计算依据为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其中经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调整数据的,以调整后数据的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和年度统计报表研发投入数据。两者不一致的,以数据较小的为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一)对研发投入增量为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资金。
(二)对研发投入增量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
(三)对研发投入增量为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四)对研发投入增量为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企业应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2024、2025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以及电子税务局系统中相关报表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三)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2024、2025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在申报周期内升规入统且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提供升规入统年度的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四)2024、2025年度企业利润表。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企业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填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企业身份注册时确定。企业的推荐单位一般为所在市(州)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属国企推荐单位为相应省级部门)。
(三)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形成的《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加盖地方科技、统计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厅。若推荐单位为省级部门,只需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科技厅。
五、申报时限
(一)2026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企业的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3日18:00。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7月10日18:00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厅。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
(二)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省级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负责相关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与汇总,并将汇总表函报科技厅;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需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数据与报表一致,会签后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报送科技厅。
(三)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5〕10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川财规〔2021〕1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四)鼓励市(州)加大财政投入,联动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产业处:郑召028—86668923;程简028—86718876。
(二)系统技术支持。
028—85481881、85231642。
附件:1.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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