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请企业应当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 应当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 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为做好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5月6日9:00—5月28日17:00 二、驻点答疑、纸质及电子材料受理地点及时间 1.南区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驻点答疑时间:5月6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 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 提交的材料 按照相关要求,由专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 (三)在材料受理点应提交的材料 1.应提交的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1)《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线填报后导出)
- 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 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各批次时间提交至材料受理地点,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 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 提供的纸质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 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 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等需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金额与指标
-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成都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 (5)企业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情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址:*** /> 2.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成都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成都高新区将直接受理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做好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5月6日9:00—5月28日17:00
二、驻点答疑、纸质及电子材料受理地点及时间
1.南区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驻点答疑时间:5月6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材料受理时间:5月6日—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1106800
2.西区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1楼高新西区政务中心22号窗口
驻点答疑时间:5月16日—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材料受理时间:5月23日—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3911986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2.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等需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二)网上申报时应提交的材料
按照相关要求,由专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 (三)在材料受理点应提交的材料
1.应提交的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1)《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线填报后导出)。
(2)《高企认定申请书》(由省高企办审核通过后导出)。
(3)高企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截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 (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 (5)企业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情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址:*** /> 2.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各批次时间提交至材料受理地点,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提供的纸质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4.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5.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产业处:
028-86668923、028-86710230
2.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028-68107842、028-68107837、028-68107832
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028-61881732
4.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028-62676761
5.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处:
028-63911986
咨询QQ群:1103593025
附件:截图示例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3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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