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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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绵阳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绵阳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首次登录该系统申报的企业,请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资料确认无误后,于5月9日前点击“提交”后,下载《申请表》《申报书》(附件),将材料导出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当地工信部门
-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绵阳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 具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 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绩效显著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后,下载《申请表》《申报书》(附件),将材料导出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当地工信部门
- 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5月10日-5月16日(审核期间可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修改),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推荐,并于5月2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推荐汇总表(附2)和企业申报书各1份,报市经信局技术创新科
- 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金额与指标
- (三)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
- 拥有技术创新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 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
- (四)具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 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绵经信技创〔2025〕88号
科技城工数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绵经信技创〔2023〕176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绵阳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拥有技术创新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
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
(四)具有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绩效显著。
(六)企业建有研发创新平台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当年未按统计法要求进行研发统计指标填报;
3.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查询,企业被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和推荐流程
(一)企业网上申报。符合《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绵阳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首次登录该系统申报的企业,请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资料确认无误后,于5月9日前点击“提交”后,下载《申请表》《申报书》(附件),将材料导出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当地工信部门。
(二)属地工信部门推荐。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5月10日-5月16日(审核期间可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修改),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网上推荐,并于5月2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推荐汇总表(附2)和企业申报书各1份,报市经信局技术创新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42855 2223626
附件:
1.2025年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书
2.2025年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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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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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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