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申报通知已截止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站收录时间
2026-09-14
政策发布日期
2025-01-15
申报开始
2025-01-15
企业截止
2025-02-10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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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德阳市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1-15
最晚截止2025-02-10

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德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 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以及纸质材料,于2025年1月24日前提交属地经信部门
  •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申报条件 (一)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微技改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
  • 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德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属地经信部门
  •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提交材料
  • 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金额与指标

  • 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农产品精深加工3个主导产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其中,龙头链主企业型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他配套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农产品精深加工3个主导产业的微技改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
  • (三)项目在2025年1月24日前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项目状态为在建或新开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予受理
  • 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 不得申报资金项目

申报准备建议

  1.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4〕65号)、《四川省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川经信技改〔2024〕267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我市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农产品精深加工3个主导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一)支持重点企业提能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包括加快生产、用能、物流仓储等领域低效设备更新和自动化升级,企业“智改数转”改造、环保技改和安全生产技改。

(二)支持配套企业提升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提升数字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配合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

(三)支持产业链协同技术改造。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制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技术改造方案,联合配套企业同步实施技术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发数字系统接口,引导供应链企业接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回收利用等环节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农产品精深加工3个主导产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其中,龙头链主企业型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他配套企业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支持微技改项目。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支持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农产品精深加工3个主导产业的微技改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10%。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微技改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

(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德阳市内注册,且在德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德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三)项目在2025年1月24日前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项目状态为在建或新开工。项目竣工时间应在2026年12月之前。

(四)项目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相关手续。

(五)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项目未获得国、省、市项目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以及纸质材料,于2025年1月24日前提交属地经信部门。

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含区(市、县)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推荐上报市经信局。项目未完成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区(市、县)经信部门要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经信局技创科王渝西0838-2515312

监督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38-2512718

附件:

1.省级工业发展专项(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区(市、县)承诺书

3.省级工业发展专项(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项目资金汇总表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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