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申报通知已截止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发布日期
2025-06-05
申报开始
2025-06-05
企业截止
2025-06-19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天府新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6-05
最晚截止2025-06-19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本年度补助名单详见附件
  • 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
  • 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视为放弃2025年度政策资金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未清楚事项,请联系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相关联系人

申报准备建议

  1.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相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业: 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川天管规〔2023〕1号)、《〈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川天科才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直管区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三、支持标准

(一)对首次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获批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本年度补助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接到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

五、申报流程

企业在接到短信通知后,于2025年6月5日—6月19日期间自行登录天府新区“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 />    六、其他事项

逾期未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视为放弃2025年度政策资金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未清楚事项,请联系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相关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支持名单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何琴、李燕028-68772336)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查看政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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