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模糊不清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区)经信局,乐山高新区产业经济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转发你们,并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在认定有效期内运营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四川省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简称“更名基地”)。
(三)2022年运营情况检查中需整改的相关基地。
二、申报资料
(一)县(市、区)推荐报告,并附《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附件2),正式报告和附件表格均需加盖属地经信部门公章。
(二)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格式要求见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附件4),由申报单位要求准备,并符合以下装订要求。
1.按《参考目录》(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附件6)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颜色统一采用白色;
2.书脊应写明“XX单位2023年度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资料”字样;
3.封面及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各项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隔开并写明内容名称。
5.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均应清晰明了,不得模糊不清。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7月5日(星期三)前将申报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含全部资料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报送至企业服务科。
附件:
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wrod版本).doc
2023基地申请报告目录(参考).docx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