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企业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报书(附件2),提交相关说明性、证明性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业品牌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相关说明性、证明性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报材料初审,及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市局,同步寄送纸质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 公示名单,通过农业农村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 证书并向社会发布
金额与指标
-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要求,根据《成都市农业品牌建设行动方案》《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要求,持续推进成都农业品牌建设,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壮大成都绿色优质农业品牌矩阵,擦亮成都市农业金字招牌,决定启动
- 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十大产业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11个类别申报,原则上申报主体为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2家企业
- 每个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总数不超过5家企业
- 按照《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每个企业可申报不超过3个自有产品品牌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准备建议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要求,根据《成都市农业品牌建设行动方案》《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要求,持续推进成都农业品牌建设,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壮大成都绿色优质农业品牌矩阵,擦亮成都市农业金字招牌,决定启动2026年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按照《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每个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2个(包括地理标志农产品)。
2.农业企业品牌。按照《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围绕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十大产业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11个类别申报,原则上申报主体为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类别申报不超过2家企业。每个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总数不超过5家企业。
3.农产品品牌。按照《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每个企业可申报不超过3个自有产品品牌。每个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4.精品农业品牌。按照《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标准与条件,每个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已进入省级及以上农业品牌目录等的,品牌主体向辖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后,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推荐进入(仅填报附件3),不再评审。
二、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由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企业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报书(附件2),提交相关说明性、证明性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择优推荐。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申报材料初审,及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市局,同步寄送纸质申报材料。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推选,形成建议名单。
4.社会公示。对建议名单中的品牌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形成拟公示名单,通过农业农村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目录发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颁发品牌目录证书并向社会发布。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
四、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广泛动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和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2.严把审核关口。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3.科学择优推荐。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农业资源禀赋,重点择优推荐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在全省、全市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业品牌。
4.准时报送材料。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准时将附件2-3(PDF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邮箱。
联系人:张上昊
联系电话:61883571
邮箱:cdsnwnzc@126.com
附件:1.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通知(成农规〔2023〕3号)
2.成都市品牌目录申报书
3.区(市)县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推荐汇总表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1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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