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2024年生产规模和2024年较2023年同比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企业
- 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及时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企业生产规模奖励申报表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
- 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 提供申报业务咨询
- 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审计报告(由新都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
金额与指标
-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2024年生产规模和2024年较2023年同比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企业
- 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 6.生产规模在10亿元(含)~3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6%(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17万元奖励
- 对增速超6%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35万元奖励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我区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发〔2024〕10号)中第一项“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第六条“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2024年生产规模和2024年较2023年同比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企业生产规模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生产规模专项审计报告(由新都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
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三、奖励标准
1.对生产规模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当年增速超25%(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
2.对生产规模5000万元(含)~1亿元、且当年增速超20%(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4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
3.对生产规模1亿元(含)~3亿元、且当年增速超12%(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万元。
4.对生产规模3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增速超10%(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0.8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万元。
5.对生产规模5亿元(含)~10亿元、且当年增速超5%(不含)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6.生产规模在10亿元(含)~3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6%(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17万元奖励;对增速超6%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3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7.生产规模在30亿元(含)~5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5%(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40万元奖励;对增速超5%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8.生产规模在50亿元(含)~100亿元、且当年增速为正的工业企业,对增速低于3%(含)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85万元奖励;对增速超3%的部分,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2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9.对生产规模100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增速为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给予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40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及时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请各企业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老师
电子邮箱:1051654342@qq.com
电话:028-83972633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4年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的通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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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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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