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
-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 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
- 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理赔等方式骗补骗保的企业,收缴财政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
- 申报材料填报和报送工作,网址http://xclcygx.miit.gov.cn
- 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推荐材料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
- 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
- 合同、产品交付等真实性
金额与指标
- 、支持对象 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在资格有效年限内完成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投保(保单起保日期在2025年10月16日之后)的新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202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在资格有效年限内完成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投保(保单起保日期在2025年10月16日之后)的新材料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2.项目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中央企业集团会同承保单位所在地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审查补偿资格、销售合同、产品交付等真实性。各地金融监管局核查条款费率使用合规性和承保理赔合规性、真实性、保费清收有效性。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
3.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形成2026年保险补偿项目和资金意见。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对存在瞒报漏报重大问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理赔等方式骗补骗保的企业,收缴财政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生产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请各推荐单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将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反馈至liuyilang@miit.gov.cn。
(四)采用线上形式开展申报材料填报和报送工作,网址http://xclcygx.miit.gov.cn。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出具审核意见,并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材料汇总和线上报送。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车 超010-68205566
刘一浪010-68205565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 薛 雨010-66286575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 王小军010-88559177
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推荐材料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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