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是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 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提交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同步提交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
- 提交地址 联系方式:代老师028-85341757;白老师028-8324566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材料提交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37办公室门外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 附件2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pdf 附件3真实性声明(模板).doc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示范企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创建的示范企业应是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愿申报,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附件1),按评价要点(见附件2)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企业于2026年3月25日17:00前,将创建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5份)(附件3真实性声明放入附件1创建申请书附件清单内)提交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同步提交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
(二)审核推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对企业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企业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并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五、联系方式及材料提交地址
联系方式:代老师028-85341757;白老师028-8324566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材料提交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37办公室门外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
附件2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pdf
附件3真实性声明(模板).doc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