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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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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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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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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并出具推荐文件(盖章),于2023年11月24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局医食科(联系人:刘倩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3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和材料认真初审,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并出具推荐文件(盖章),于2023年11月24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局医食科(联系人:刘倩;电话:2515273;邮箱:1830140667@qq.com)。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350号)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书.docx
附件3市(州)四川省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请汇总表.xlsx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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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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