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工作指南已截止

关于印发《绵阳市2023年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机关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站收录时间
2026-09-14
政策发布日期
2023-10-27
申报开始
2023-10-27
企业截止
2023-11-28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绵阳市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3-10-27
最晚截止2023-11-28

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对其报送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 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电子版材料要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
  • 申报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 提交申报资料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 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事项,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申报准备建议

  1.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绵金发〔2023〕18号

各县市区(园区)金融、科技、工业经济、财政、发改等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绵阳市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绵办规〔2023〕2号)、《绵阳市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规〔2023〕2号)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现将《绵阳市2023年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一、资金申报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将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到辖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作为申报主体的相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企业、单位应对其报送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二)奖补年限

本次申报项目发生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注:支持基金集聚发展的奖补发生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开门红政策奖补发生时间为2023年一季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实行“一年一结算”,不溯及奖补年度以前的业务及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电子版材料要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属地金融、科技、工业经济、财政主管部门或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市财政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地相关部门在收齐申报资料完成初审后于11月28日前报送市级对口部门。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提升奖补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目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完备。对逾期未报的,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事项,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附件:

1.支持金融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2.推动金融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3.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资金申报指南

4.促进直接融资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5.资金申报书

6.资金申报表(6-1至6-18)

7.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模板

8.信用承诺书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

2023年10月26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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