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申报通知已截止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站收录时间
2026-09-14
政策发布日期
2023-06-07
申报开始
2023-06-07
企业截止
2023-06-16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南充市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3-06-07
最晚截止2023-06-16

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出具书面承诺
  • 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属地经信、财政部门申报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出具书面承诺
  •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白色封面,一式三份,并制成PDF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 不予受理
  • 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

申报准备建议

  1.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加强推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第一批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融资贴息项目;

(三)事后奖励类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园区提档升级;

(四)用工补贴项目。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的原则,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属地经信、财政部门申报;属地经信、财政部门对申请项目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共同签署审核意见后的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履行属地责任。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把关,积极组织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出具书面承诺。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信、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截止时间。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白色封面,一式三份,并制成PDF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2.融资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3.事后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南

4.用工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4-1.企业用工补贴申报书

4-2.企业承诺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3年6月7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查看政府原文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