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双软评估指南及官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等文件规定,“双软认定”事项已取消行政审批,产业主管部门对软件产品、软件企业的认定及年审工作停止执行,但国家对软件产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并未取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软件企业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软件行业自律,帮助广大软件企业提高涉税风险管控水平,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依据国家对软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结合软件产业发展的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联合全国部分重点或有代表性的软件企业共同提出并起草了《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和《软件产品评估规范》,颁发《软件企业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一、“双软评估”的对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自愿接受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评估的企业。

二、“双软评估”的依据

《软件企业评估标准》(标准号T/SIA002 2019)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标准号T/SIA003 2019)

三、“双软评估”内容

软件企业评估内容:对企业的资质、企业诚信、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估;

软件产品评估内容:对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的总体情况、生产、文档提出规范性要求,并对符合性进行评估。

四、“双软评估”的价值

可作为企业能力证明,可在项目投标时使用;有利于企业减少涉税风险,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证明;有利于降低用户选择软件供应商的成本。

五、“双软评估”的要求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及材料要求与原《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 号)基本保持一致;

《软件产品评估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及材料要求与原《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 年 3 月 1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9 号令)基本保持一致。

六、申请“双软评估”的程序

企业自愿提交评估申请;协会常年受理;定期组织专家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发布评估结果。

七、申请“双软评估”的周期

全年受理,按月评估。

八、申请“双软评估”的费用

软件产品及软件企业评估为社会化第三方评估,“双软评估”坚持“会员优先、会员优惠”的原则,以“服务会员,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宗旨。

软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VIP会员单位

非会员单位

软件企业

软件企业评估

免费

1000

软件企业复评

500

软件企业变更

400

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评估

800

九、审计报告应包含内容

审计报告应涵盖: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软件、自产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建议出具带二维码审计报告。

十、评估认可的会计事务所 

只要是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认可。外地的审计机构,只要具备法定资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样认可。

十一、社保证明材料

主要指《***社会保险人员实缴明细》网上打印版。

十二、当年参加了评估的软件企业,次年需要参加复评,证书到期前两月提出复评申请;到期不参加复评,证书失效。

十三、双软评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协会作为“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的成员单位,与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软件行业协会共同开展“双软评估”工作,并颁发加盖“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印章的统一式样证书。评估结果及证书在“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成员所在地区互通互认。全国范围有效,评估结果统一查询网址:“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rpg.csia.org.cn/)。

十四、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永泰城C座25楼


×

联系我们

或直接致电我们: 13666177038 (同微信)

电子邮箱: 397041437@qq.com

公司地址: 中国·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89号